1.使用前检查单包装是否完整,如包装破损、配件脱落,禁止使用。
2.打开包装后,请立即使用。
3.如包装内发现异物,禁止使用。
4.该产品仅限一次性使用,用后请销毁。
5.如需用注射件加药,加药前需对注射件进行消毒处理。
6.该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无菌、无热原、无内毒素,有效期限两年,超过有效期限禁止使用。
7.仅用于重力式输液。
8.该产品含有DEHP。
9.临床医务人员应注意其对高风险人员(新生儿、青春期前的男性、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的可能毒性,尽量选用替代品;禁止使用该产品用于新生儿的输液。
10.该产品不宜用于输注光敏感、脂肪乳等脂溶性液体和药物。
11.药物相容性信息:根据国内外的研究资料,临床医务人员应注意聚氯乙烯管路会与所输注的药物发生相互作用而导致药物改变。
12.该产品禁止用于输注与PVC不相容的药物。
13.该产品使用必须符合医疗部门相关操作规范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仅限于经培训的医生或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使用。